一切有为法 → 一切有為法

一切有为法 → 一切有為法
泛指一切有作為、 有造作的因緣所生法。 即包含一切事物、 物質、 精神, 以及所有現象的存在。 原意作‘由因緣而起的存在者’。 有為法是無常之法, 如《金剛經》偈子云: ‘一切有為法, 如夢幻泡影, 如露亦如電, 應作如是觀。’ 《華嚴經》卷二十五載: ‘如實知一切有為法, 虛偽誑詐, 假住鬚臾, 誑惑凡人。
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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